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8932.“你们不可作银神、金神与我同在”表他们要完全避开外在形式上看似真理和良善,内在形式上却是虚假和邪恶的那类事物。这从“作神”、“银”和“金”的含义清楚可知:“作神”是指敬拜,因为凡为自己造神明的人都是为了拜它们而造的;“银”是指真理,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金”是指良善,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参看113, 1551, 1552, 2954, 5658, 6914, 6917, 7999节)。这些之所以是那些外在形式上看似真理和良善,内在形式上却是虚假和邪恶的事物,是因为经上说“你们不可作它们与我同在”,也就是与耶和华同在。神性真理本身和神性良善本身处于内在,同样处于外在;但内在的神性真理体现在代表形像或类型中;因为构成一种类型或形像的外在事物表示并代表内在事物。外在事物当与内在事物分离时,就是虚假和邪恶,它们被视为神圣或被敬拜;然而,它们仍看似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代表真理和良善。“作银神、金神与耶和华神同在”就表示这些事。
这条诫命紧跟在十诫之后,因为以色列和犹太人民是这种人:他们视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为神圣,并把它们完全当作神性来拜(3479, 3769, 4281, 4293, 4307, 4314, 4316, 4433, 4680, 4825, 4832, 4844, 4847, 4865, 4903, 6304, 6832, 8814, 8819节)。为进一步了解那些外在形式上看似真理和良善,内在形式上却是虚假和邪恶的事物是什么,具有何种性质,我们以犹太教会的一切仪式为例;如祭祀、烧香、洗濯,以及其它许多仪式。就外在形式而言,它们都是真理和良善,但不是凭它们本身,而是因为它们是表示并代表内在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对主的爱和信的各个方面的类型或形像。当属于这类仪式的外在形式上的这类事物被视为神圣,尤其被敬拜时,如它们被成为偶像崇拜者,利用它们来拜外邦神的犹太人和以色列人敬拜时的情形,它们就不再与它们所表示并代表的真理和良善有任何关系,它们在内在形式上是虚假和邪恶。
在这人民当中作为天上和神性事物的类型或代表形像的其它一切事物也是这种情形。因为一旦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被用来拜别神,它们变成了他们所拜的偶像,或他们所作与耶和华神同在的“银神和金神”。事实上,那时这些事物在外在形式上看似真理和良善,但在内在形式上却是虚假和邪恶。
一般来说,“银神和金神”是指敬拜的一切虚假和衍生的邪恶,它们通过对圣言的错误利用和曲解,同时通过出于自我聪明的推理而被造得看似真理和良善。在以下经文中,“银神和金神”就表示这类事物。以赛亚书:
在以下经文中,“银神和金神”就表示这类事物。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将他们为自己所造去跪拜的银偶像、金偶像抛给鼹鼠和蝙蝠;好进入磐石缝中和岩石隙里。(以赛亚书2:20, 21)
“鼹鼠和蝙蝠”表示那些在黑暗中,也就是沉浸于虚假和衍生的邪恶之人。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各人必将他银偶像、金偶像,就是你们亲手为自己所造的,一个罪,都抛弃了。(以赛亚书31:7)
“手所造的”表示那些出于自我聪明的事物。又:
匠人铸造雕像,金匠用金包裹它,为它铸造银链。(以赛亚书40:19)
“雕像”是指那些出于人自己的东西(参看8869节);“用金包裹”表示使这些东西表面上看似良善;“铸造银链”表示使它们连贯起来,好像与真理连在一起。“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所引用的章节。
在耶利米书也是如此:
列族的习俗都是虚空。他从森林中砍下木头,是工匠的手工。他用银金妆饰它;他们用钉子和锤子钉稳它,使它不动摇。(耶利米书10:3, 4)
何西阿书:
现今以法莲人犯罪越来越多,用银子为自己作铸像,就是照自己的聪明造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何西阿书13:2)
“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银铸像”表示看似真理的虚假,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照自己的聪明”;“都是匠人的工作”表示这一切都是通过出于自我或自己的推理产生的。
哈巴谷书:
对木头说,醒起!对哑巴石头说,这个必能教训人,那人有祸了!看哪!这是包裹金银的,它中间毫无气息。(哈巴谷书2:19)
“木头”表示邪恶;“石头”表示虚假;“包裹金银”表示通过应用所给予的良善和真理的表象。但以理书:
伯沙撒说,当他喝酒欢畅的时候,他们要把他的父尼布甲尼撒从在耶路撒冷的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王与贵胄、皇后、妃嫔好用这器皿饮酒。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但以理书5:2-4, 23)
“来自耶路撒冷殿的金、银的器皿”代表主的教会和国度的良善和真理;“用它们饮酒”表示通过邪恶和虚假,也就是“金、银所造的神”亵渎它们。
诗篇:
他们的偶像是银和金,是人手所造的。它们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诗篇115:4, 5; 135:15-16)
“银和金,也就是偶像”表示虚假和邪恶;“人手所造的”表示它们是自我聪明的产物。摩西五经:
列族神明的雕像,你们要用火焚烧;其上的金银你不可贪图,也不可取为己有,这原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去,免得你成了受诅咒的,与那物一样;你要十分憎嫌它。(申命记7:25-26)
“雕像上的银金”表示被当作真理和良善来敬拜的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被造得看似真理和良善。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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